前沿拓展:深圳医院吸脂手术多少钱
近日,女歌手整形失败向医院索赔百万元无果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女歌手张美美(化名)反映,其于2017年10月在深圳一家整形医院进行了抽脂手术,之后身体留下十多处疤痕,身体出现有增生和刺痛感,并伴随有肿胀呢、流脓等、活动受限等症状。11月2日,张美美告诉北青-北京记者,她曾就此问题多次与医院协商修复和赔偿问题,后未达成一致,张美美为此曾在整形医院门口举牌维权。近,张美美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整形医院向法院起诉张美美,认为其损害医院的市场声誉和知名度,要求其赔礼道歉,并支付经济损失150万元。2日下午,该家整形医院工作人员告诉北青-北京记者,医院认为张美美此前向媒体反映的情况存在失实,因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女歌手称整形失败全身留下十余处疤痕
今年7月份,湖南籍女歌手张美美整形失败向医院索赔的事情受到媒体关注。彼时,张美美在整形医院门口举牌维权,其做完抽脂手术后全身出现十余处疤痕,并伴随有不适症状。
11月2日,北青-北京记者从张美美处了解到,2017年10月,张美美在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做了多项抽脂手术,分别为腰腹、大腿、上臂吸脂、上背部吸脂及自体脂肪填充额部整容术,两次手术费用为2.7万余元。
据张美美讲述,整形术后全身共17个开口,至今留下17个黄豆大小的疤痕,部分疤痕长出增生,多个部位凹凸不平,抽脂处经常有针扎刺痛感,屁股下垂,多部位淤堵,血液循环不通畅,导致左边大腿左手臂手掌麻木肿胀,左大腿内侧流脓,一些部位凹陷畸形。由于两次全麻,一次脊椎麻药,至今不能正常弯腰,活动受限,导致腰椎、颈椎、均出现问题,晚上睡觉经常被疼醒。
据张美美提供的医院检查报告单显示, X光片、核磁共振等影像资料显示左大腿内侧软组织破坏,考虑抽脂术后疤痕组织形成。
张美美说,自从整形失败后,她一直在家休养,无法正常工作,直至“被经纪公司解约”,失去经济来源。
女歌手索赔120万元未果在医院门口举牌维权
有网友提出疑问,自2017年至今手术已过去三年,为何近才找到医院。张美美说,术后到现在,一直在找医院咨询,但得到的回复一直是处于恢复期。直到2019年5月,医院才承认手术存在过错,与医院沟通协商时,对方承诺给出修复和赔偿意见,但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
2019年6月,张美美与医院协商,对伤情进行鉴定后走法律程序,医院于2019年7月底向张美美退回手术费27340元和补偿6000元交通费。
对于医院的上述补偿,张美美认为,手术后她一直在恢复身体,工作和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因此,她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深圳鹏爱医疗索赔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调节费120万元。
但深圳鹏爱医疗工作人员认为,张美美索赔的数额巨大,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2020年7月,张美美于在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医院维权,受到媒体关注。
张美美告诉北青-北京记者,医院曾更换多位多位工作人员与其进行沟通协商。后续沟通中,院方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医院不再继续协商,只是建议我去法院起诉,判多少赔多少”。
就此事,张美美曾向当地卫健委反映医院的相关问题,卫健委给予的回复函显示,进行整形手术的主刀医师和麻醉师具备合法资质;但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书写病例的违法行为,医院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情况,移送至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医院起诉女歌手诋毁医院声誉等索赔150万元
今年10月中旬,张美美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以名誉权纠纷起诉张美美。
医院的起诉书认为,原告所属集团已挂牌上市,“鹏爱医疗美容”品牌在全国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知名度,被告张美美进行医疗美容手术前,签署了手术知情同意书、特殊风险告知书等,两次手术被告未诉不适。一年九个月后,被告张美美到医院反映对手术果不满意,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医院将手术费退还给被告,另支付6000元的交通费。2020年7月14日,被告张美美在医院门口举着标语牌,言语带有诽谤和煽动性,引起了路人和到店消费者的围观和议论。
起诉书显示,张美美在接受媒体报道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失实,其称被经纪公司解约,失去经济来源。而事实上,被告的动态信息显示,其生活、工作状态正常。该报道的发布和转发有损企业形象。
原告认为,被告在原告经营场所闹腾,向媒体提供不实信息等行为,有损原告名誉,侵害了医院的名誉权,因此要求被告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等。
据了解,此案将于11月底开庭。
(北青-北京记者 张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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