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抽脂不理想怎么追究医院
近日,本报关注了杨女士在洛阳王城医院做全身吸脂手术,一个月左右后,她发现一根引流管留体内一事。(晕!一女子从上海到洛阳做全身吸脂,术后一个月大腿竟摸到异物)(心疼!来洛吸脂竟遭“开黑刀”?术后月余,她大腿里这管子至今不敢取)24日,记者通过洛阳王城医院和杨女士了解到,22日,双方签订相关和解协议。
双方协商认为,在医院不知情情况下,杨女士是经董某私下介绍,由洛阳王城医院刘医生私自使用手术室进行的手术。手术后,董某等人又私自把杨女士带出医院,并在宾馆房间对她进行术后修养,造成一根引流管被留体内。因此,双方协商认为,应由董某等人为此事负责。
鉴于董某目前下落不明, 杨女士在寻找董某未果情况下,要求洛阳王城医院解决相关损失。双方协商后,洛阳王城医院基于解决矛盾的原则,愿意先行替董某一次性向杨女士垫付补偿5.5万元。此后,洛阳王城医院和杨女士将联合追究董某的相关法律责任。
记者从院方提供的相关协议中看到,协议签订当日 ,洛阳王城医院将5.5万元转入杨女士账户,双方此后互不追究,且杨女士夫妇及其亲属、朋友,不得再通过媒体曝光有关此事的任何情况,包括协议的细节及内容,同时撤回到监管部门的投诉。如果杨女士夫妇违反协议内容,或再向洛阳王城医院索赔,杨女士夫妇应自愿退还洛阳王城医院5.5万元,并赔偿洛阳王城医院名誉损失费20万元。
此外,洛阳王城医院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刘医生因私自收费调节病人,已被该医院解聘。
目前,杨女士夫妇已回到上海,准备在当地接受取出引流管的手术。
(洛报融媒 记者 郭秩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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