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深圳的整形医院地址
本报记者 陈婷 童海华 深圳报道
2019年末,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以下简称“中整协”)公示2019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结果。结果显示,广东省内仅有深圳阳光整形美容医院(以下简称“阳光整形医院”)获评5A,为医院类别中的高等级。
《中国经营报》记者查阅中整协2019年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得知,申报机构须符合在“申报前1年内无重大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无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这一条件,在具体的评价标准细则中也对医院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阳光整形医院在2017~2019年及2020年1月份已有多次违规违法遭处罚的记录,包括涉嫌违规开展四级美容外科项目、未按规定填写患者病历、广告违法及实施手术前未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书面同意等。在这期间,阳光整形医院5A级称号未失,并再次通过复核获得。
对此,本报记者联系负责评级工作的中整协,询问阳光整形医院连续多年持有高评级的原因及评级相关标准的具体内容。
3月13日,中整协评价办回复记者称,“我评价办十分重视该事项,当天就跟阳光整形医院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解,核实情况。”
据阳光整形医院反映,阳光整形医院和深圳卫监局在相关政策文件的理解和执行方面有分歧。深圳卫监局与阳光整形医院就处罚事项进行了听证。听证环节过后,卫监部门已经同意延迟罚款。该医院正在准备通过行政复议免予行政处罚。因为当地政府有规定疫情期间暂停行政复议,所以行政复议的申请暂时搁置了。深圳卫监部门和阳光整形医院之间的分歧还在法定的处理程序中。
多项违规缠身
天眼查信息显示,阳光整形医院(曾用名:深圳阳光医院、深圳阳光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24日,为深圳阳光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医院集团”)控股。
阳光医院集团旗下有12家公司,涉及医疗美容、教育及投资。其中作为集团医疗美容总院,阳光整形医院自2017年以来共因10项违规行为遭到罚款,其中有5项为广告违法行为,在2019年7~11月期间连发3起,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共计罚款约4.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阳光整形医院在医疗质量管理方面也多次未能按规定执行。2018年,阳光整形医院在实施特殊调节时未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书面同意,按照处罚依据,被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卫计委”)处以4.4万元的罚款。
记者通过查询《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得知,阳光整形医院违反了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四条第二款:“隐匿、伪造、篡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文件、病历”。
2019年3月26日,卫生监督员在调查中发现阳光整形医院及医师于2017年9月12日为患者进行“耳软骨辅助鼻尖成形术”前未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书面同意,存在实施手术前未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书面同意的违法行为,随后深圳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卫健委”)对医院做出责令改正和处2万元罚款处理。
更有甚者,在2019年9月5日、9月6日、9月20日和10月12日,深圳卫健委对阳光整形医院的舆情事件进行后续监管调查,发现该院存在涉嫌违规开展四级美容外科项目颧骨颧弓降低术和下颌角肥大矫正术的情形,经请示并对调查材料讨论研究后,认定阳光整形医院存在违反《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分级准入管理制度及《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规定,违规开展了医疗美容外科四级项目的情形。对此,深圳卫健委对阳光整形医院进行了罚款和警告。
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显示,阳光整形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期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5日,诊疗科目有美容内科、美容外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
深圳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阳光整形医院并不具备开展医疗美容外科四级项目的资质,截至目前,深圳全市尚未具有资质可开展医疗美容外科四级项目的整形美容医院。深圳市正在推进医疗美容项目核准备案工作,届时将进行公示。
值得注意的是,阳光整形医院不仅存在违规行为,其还涉及30余起法律诉讼,其中也包括多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在多项消费者起诉的裁判文书中,原告消费者多因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受损害的事实及被告的过错情况,故其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显示,在医疗卫生保健板块,深圳阳光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26条的投诉量在345家医疗公司中,得到的消费者评价分数为4.24(满分为10分),等级为3星。
记者在近期走访过程中了解到,阳光整形医院位于深圳繁华的金三角商业中心区,其主打高端品牌,距离该院不远处,还有其兄弟医院——深圳江南阳光医疗美容医院(以下简称“江南整形医院”)主打平价亲民服务,虽然该院内挂有阳光整形医院多个“明星医生”的照片,但在实际操作中则是另一批医生,价格水平也相对较低。记者了解到,同一项整形手术,因执刀医生级别的不同,两院的正常价格相差约2万元,而在江南整形医院打折促销期间,两院的价格可相差近4万元。
在实际走访中相关院方人员也向记者透露了一条“隐形规则”:除了执刀医生级别会影响价格,有些医生只有在客单价达到一定金额时才会接单。然而高消费却未服务质量,记者发现,江南整形医院相关院方人员口中集团总院的“高价明星医生”也曾有过违规记录。
获评5A之惑
2019年11月29日,中整协公示2019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结果,参与评价的共有67家医疗机构,根据医疗美容机构等级划分标准及参评机构的现场评价得分,共有36家医疗美容机构达到A等级。其中,医院类高等级为5A,门诊部类高等级为4A,诊所类高等级为3A。
在这一场评价中,广东省内仅有阳光整形医院一家获得5A评价。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结果为阳光整形医院2016~2019三年证书有期满、通过复核而得。2020年1月,中整协颁给阳光整形医院5A级别称号,有期仍为3年,这也就意味着,阳光整形医院将连续6年获评5A。
中整协2019年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显示,申报机构须符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相应的场地、人员、设备、设施;依据现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式运营满2年,且申报前1年内无重大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无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这两个条件。
对此,记者联系采访中整协询问“无重大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无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的具体内容及举例说明。中整协就此问题向记者回复称,“我们对严重违规违法行为记录的标准是:现场评价之日前 1 年内,医疗机构发生二级(含)以上医疗事故,且受到行政部门处罚的。”
中整协发布的《2019年版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医院标准)》(以下简称“医院评价标准细则”)显示,协会在医院管理、患者、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医院服务四个方面共列出了51个评价内容,每个内容的评价标准分为A、B、C三个等级,获得A等级的要求高。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评价内容中,中整协要求医院具备手术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流程。其中C等级的标准是实施“三步核查”并正确记录,包括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及准备切开皮肤前,三方(手术医师、麻醉师、巡回护士)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等内容。然而据阳光整形医院的违规记录,该院已发生两起未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书面同意而实施手术或特殊调节的行为。
与此同时,阳光整形医院在2018年4月1日及2019年相关部门的调查中被发现存在未按规定书写病历、未按规定填写患者病历资料中处方笺上“临床诊断”栏内容的情形两项违法行为,而这也与中整协在医院评价标准细则中“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的B等级评价标准之一(执行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不符。
值得一提的是,阳光整形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及实控人王晓泸为深圳市整形美容行业协会会长,同时也是中整协常务理事和医疗救助基金会会长。阳光整形医院官网显示,院方有3名医生担任中整协下属分会理事或委员职务,还有1名为中整协会员。
拓展知识:深圳的整形医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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